可以看出,从2017年至2020年1月(暂停产能置换),全国已完成的产能置换公告中炼铁产能约2.3亿吨、炼钢产能约2.5亿吨;自2021年6月新版《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》(以下称46号文件)实施以来,全国已完成的产能置换公告中炼铁产能约1.3亿吨、炼钢产能约1.5亿吨。
炼铁产能方面,在全国已公告的3.6亿吨炼铁产能中,建设非高炉的炼铁产能约430万吨(全部为46号文件发布以后公告),其余仍为建设传统高炉。
炼钢产能方面,在全国已公告的4亿吨炼钢产能中,建设转炉的炼钢产能约2.8亿吨,建设电炉的炼钢产能约1.2亿吨(含AOD产能约1300万吨),电炉钢产能占比约30%;46号文件实施后,在全国已公告的1.5亿吨炼钢产能中,建设转炉的炼钢产能约8900万吨,建设电炉的炼钢产能约6300万吨(含AOD产能约700万吨),电炉钢产能占比提升至40%以上。
(二)产能置换公告按省分布情况
2017年至2023年4月底,全国累计20个省份开展炼铁产能置换、25个省份开展炼钢产能置换,如图1所示(按建设的炼钢产能数量排序)。
炼铁产能方面,河北、广西、山东置换建设产能处于前三位,分别为10228万吨、4036万吨、3306万吨;江苏以3208万吨位居第四,山西、福建、云南置换建设的产能数量也超过2000万吨。
炼钢产能方面,河北、广西、山东置换建设产能仍为前三位,分别为10238万吨、4648万吨、3573万吨;福建、江苏、山西、云南均超过2000万吨。
二、产能置换交易分析
根据产能置换公告注明的产能来源信息,2017以来全国铁产能交易量约1.1亿吨,钢产能交易量约1.2亿吨。产能交易价格也随着交易量的增加而不断上涨,特别是钢产能,从2017年的200元/吨左右,至2020年1月已超过1000元/吨,随后在产能置换暂停的一年半时间里,产能交易基本停滞,价格开始回落。
46号文件的执行,有效遏制了钢铁企业建设新项目的投资冲动。2021年6月以来,铁产能交易量约3300万吨,钢产能交易量约4200万吨,产能交易量大幅下降,钢铁产能交易价格总体保持平稳。
为更好的服务钢铁行业产能置换相关工作,推动贯彻落实46号文件,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2021年9月起发布钢铁产能交易价格指数,供行业参考。钢铁产能价格变化如图5所示。可以看到,铁产能价格保持在300元-500元/吨,价格逐步走低;钢产能价格波动较小,总体保持在700元-800元/吨,并随着市场需求出现阶段性波动。当前市场下行、消费需求增量预期下滑,未来钢铁产能交易价格将总体呈现下行趋势。
三、结语
三版产能置换文件顺序发布,特别是新办法46号文件发布后,与项目备案管理意见充分衔接,共同推动钢铁行业加快转型升级,取得了积极成效。如,建设的非高炉炼铁项目数量增加、电炉钢比例快速提升、限制类装备升级加快、兼并重组进程提速以及产能交易过热逐步降温。同时也要看到,产能置换工作中也存在产能跨区域转移受限、旧装备退出不及时、产能与装备分离留有隐患、产能交易增加企业投资成本等问题,相关政策措施仍需不断完善,进一步助力中国钢铁行业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。
“十三五”以来,我国钢铁行业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。短短的几年时间里,累计分别有超过4亿吨的铁和钢产能退出并置换,涉及大量的资产退出和资金投入,这是迄今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钢铁产能置换行动,中国钢铁行业对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心与行动是坚决的,必将在世界钢铁发展的历史进程中留下浓墨重彩的篇章。(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)